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高尚 舒英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系统总结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优秀经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聚焦新农科人才培养,主要奖励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体系、课程体系建设、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教育教学改革及数字化转型、创新创业实践育人、耕读(劳动)教育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指南见附件1)。成果应经过至少2年以上(截止2025年7月31之前)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要求成果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效果,在省内外同类高校中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成果完成人要求: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并实际主持或主要参与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成果完成人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违纪行为。教学成果特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要求为所在学院院长、一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为教学副院长或专业负责人。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成果和创新点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奖项及限额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面向本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聚焦新农科人才培养,坚持标准和质量,宁缺毋滥,本次校级特等奖评选数额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8项。各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2项,前期成果奖申报成效较好学院的酌情增加1项奖励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2);成果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含第一完成人)最多申报2项。各单位在确定申报名单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注明申报等级和排序。

2.加强整合:学院统筹谋划、系统部署,注重成果的归并整合,集成高显示度的成果,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注重提炼:学院要充分挖掘、收集相关材料,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独特的成果理念和模式,特别要注重凝练有特色、有新意的创造性成果。

4.积累成果:围绕申报的教学成果领域,科学布局和谋划,凝练总结成果内容,并及时在报刊杂志发表,为进一步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

5.评议与论证:各学院和项目牵头申报人应组织成果申报团队认真研究和学习历届获奖成果的申报材料,同时积极参加教学成果申报专题培训会,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充分评议与论证,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组织申报:各学院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要按通知要求组建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要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特色,整合资源,组建团队,开展有组织的申报,确保申报质量。

2.申报材料提交:学院组织成果团队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并召开教学成果论证会,对成果内容进一步打磨凝练,形成高质量的教学成果申报书(附件4),于8月22日-8月25日期间登录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AnEduPlatProjManage),上传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安排等教务处进一步通知。

3.评审与公布: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务必按申报指南进行申报,不在范围内的不予立项。要按时间节点推进,对组织不力,申报效果不佳的学院扣减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

联系人:高尚老师

联系电话:0550-6719052

附件:1.校级教学成果奖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3.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选题汇总表

4.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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