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制定了《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后于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处。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7年3月23日